本条文规定了轧钢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,分项工程是工程质量的基础,施工过程中,施工单位要加强过程质量控制,坚持自检、互检:交接检“三检制”。
在分项工程完成后,先由企业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(专检)。专检合格后,填好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”,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(工长)分别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,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,按本条文规定程序进行验收。
分部工程应由轧钢总监理工程师(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)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、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