轧钢单位工程完成后,施工单位先要依据质量标准,设计图纸等,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,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,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,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。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、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、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。
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,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,分包轧钢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,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。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,总包单位应参加。检验合格后,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。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时,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。
有轧钢备案要求的工程,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,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